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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馬艷 通訊員林琳 今年以來,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辦理5起嫌疑人通過社交軟件結識受害人並實施性侵的案件。警方發佈警示,提醒市民註意防“微信狼”。
  11月20日,大四學生覃某用微信約女網友出來喝酒,結果將女網友帶來的同事騙至賓館實施性侵。11月24日,南寧男子韋某通過微信“在身邊的人”結識了女子周某,追求未果後,使用暴力實施性侵害。  (原標題:警方發佈防“微信狼”警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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